吉林农业大学 2026 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
第一条 申硕流程:申请人于指定网站完成报名,通过资格审查后,在规定学习期限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,完成全部培养环节且认定合格,并按要求发表学术/实践成果,经学校审议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,授予硕士学位,颁发硕士学位证书。
第二条 报名入册: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预审后,须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确认。学校将于每月初为学员发放入学通知书,并于每年 2 月份统一进行审核入册。
第三条 学习期限:从审核入册之日起,学位申请有效期限为 7 年。其中,申请人必须在 5 年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(以下简称“全国统考 ”),且成绩合格。5 年内未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或 7 年内未取得学位者,本次申请无效,学校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。
第四条 课程学习:申请人可根据个人情况,自愿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课程学习:
(1)线下学习方式:每年6 月份之前提出申请,9 月份办理入校,与校内全日制硕士生同步上课,同步管理,在一学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及考试,学习期间食宿费用自理(学校不作统一安排)。
(2)线上学习方式:全年均可申请,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完成课程学习,需另行缴纳网络平台服务费(此费用由平台服务方收取并负责解释)。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,考核合格,颁发吉林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(结业证书)。课程考核不合格者,可申请重修一次。
第五条 全国统考:全国统考一般在每年 3 月份报名,5 月份考试。申请人应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当年印发的考试工作通知,根据本人所申请专业统考科目要求,在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报考,考试科目为“学科综合 ”和“外国语 ”,每科满分 100 分,60 分为合格,报考费用自理。申请人自入册之日起 5 年内仍未通过全国统考,学校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。考试年限按照以下规则计算:
起算时间:自申请人审核入册后具备报考资格的首个年度起算,考试年限连续 5 年有效。该年限实行连续计算,期间不因个人缺考、未报考等情形暂停或延长。
举例说明:若申请人于 2026 年 2 月入册(当年网报截止日前),其考试年限自 2026 年起算,至 2030 年截止;若于 2026 年 6 月入册(当年网报截止日后),其考试年限自 2027年起算,至 2031 年截止。
第六条 学位论文:申请人通过学校的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后,可申请进入论文阶段。学校统一分配指导教师,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,于一年内完成开题报告、中期考核、论文撰写及发表学术/实践成果等相关工作。并在提交论文后半年内通过论文检测、论文评审和论文(预)答辩。论文未通过者,可在最长学位申请期限内,重新申请一次;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,学校将不再受理其申请。
第七条 学位授予: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,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批准,授予吉林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学位,颁发硕士学位证书。
第八条 费用缴纳:申请人需通过吉林农业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,根据课程学习、论文指导、学位申请等不同环节内容分三次完成缴费,其中:
1.课程学习:学费 8000 元/生,申请人应在入学前完成缴纳。
2.论文指导:学费 8000 元/生,申请人应在通过全国统考后,进入论文指导前完成缴纳。
3.申请硕士学位费:5000 元/生,申请人应在提交学位论文前完成缴纳。
缴费完成后,申请人可于 7 个工作日后自行登录缴费平台下载学费电子发票。
第九条 退学退费:申请人因个人原因终止课程学习和学位申请,本人须提交书面申请,报学校审批后办理相关退学手续。申请人自缴费之日起 30 日内提出退费申请,当次所缴费用全额退还;超过此期限,当次所缴费用不予退还。
第十条 其他须知:
1.申请人承诺报名时所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及填报的各项信息完整、真实、有效。若存在信息不实情形,本人自愿承担取消申请资格、作退学处理及撤销已授予学位等一切后果。
2.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学习平台、学校官网发布的关于学业事项的重要通知。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通知学校管理人员,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学校未能及时告知其参加课程学习、各类考试、培养环节等重要事宜,相关后果及损失全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3.申请人在校期间若因自身过失造成人身安全等各类事故,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。
4.申请人承诺已知悉学校收费标准和缴费要求,由本人通过学校指定缴费平台完成缴费;未按规定缴费造成的一切损失,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5.申请人承诺已知悉同等学力人员没有学籍,吉林农业大学不提供在籍证明和学历证书,申请人参与学习以外的社会事务和其他活动,均与学校无关。
6.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变化的,学校将及时发布通知,相关事宜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。报名过程中,若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与招生简章、入学须知、报读流程不一致 ,或 申请人对所缴各类 费用持有疑 问 , 需与学校相关部 门联系确认 ,联系电话: 0431-84533399、0431-84532795。
7.其他未尽事宜,以学校相关管理办法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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